关于开展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协会索取资料及表格。



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制度》精神,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一批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贡献显著、业绩及专业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的人才作为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类别和申报条件


肇庆市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类(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B类(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C类(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三个层级。A类高层次人才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B类和C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或贡献的,相应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除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外,其他申报人应在近4年内取得或具备分类目录所列某一资格。


以上时间节点以2019年6月30日为限。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政综合办初审。


(三)复审。各地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相应的市认定部门复审(市直单位直接报相应的市认定部门审核)。市认定部门按照认定标准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经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人才办核准。


(四)核准和公示。市人才办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并对经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报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才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颁发证书。经批准通过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行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同时按照《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制度》有关规定兑现政策待遇。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与要求。《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5份。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附件证明材料5份(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及社保证明或税单;(3)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材料受理时需核对原件。申报有关材料于6月10日前报相应认定审核单位。


(二)相关资料下载。《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目录》和《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联系方式表》可登陆肇庆组织工作网(http://www.zqdj.gov.cn/)查阅和下载。


 


附件:1.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目录


          2.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3.肇庆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联系方式表


                          


     肇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