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肇庆市人才绿卡” 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办,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西江人才计划”,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根据《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等10个文件的通知》(肇办字〔2016〕12号)和《肇庆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肇人才领〔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肇庆市人才绿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申报条件,分为“杰才卡”和“优才卡”两类。
(一)“杰才卡”申报条件
在肇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尖端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杰才卡”。
1、广东人才“优粤卡”持卡人。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外发达国家院士。
3、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带头人(主要负责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5、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以及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带头人;省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负责人)。
6、“西江人才计划”引进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和领军人才,肇庆市A类、B类高层次人才。
7、柔性引进到本市工作国(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8、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科研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每个单位限报1人)。
9、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工资性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万元人民币的工作人员。
10、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尖端人才。
(二)“优才卡”申报条件
在肇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优才卡”。
1、“西江人才计划”引进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和领军人才,肇庆市C类高层次人才;西江拔尖人才、西江紧缺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带头人;市级名医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主持人);获评“砚都工匠”的高技能人才等。
2、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科研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每个单位限报1人)。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4、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工资性年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人民币的工作人员。
5、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领人或其所在工作单位于2020年1月底前填写《肇庆市人才绿卡申请表》,并将专家证明、获奖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人才引进证明、聘用(劳动)合同等对应申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送工作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
(二)各地人才服务机构于2020年2月底将申领人申报人才绿卡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端州五路19号人才大厦,电话:2208362,邮箱:zqrczx2253193@163.com)。
(三)申领人或其所在工作单位于2020年3月底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领取“杰才卡”或“优才卡”。
三、其他事项
原持有“肇庆市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按“杰才卡”和“优才卡”管理,不用重新申报和提交材料,按其本人实际的人才类别进行统一制卡和管理。
附件:公告原文及肇庆市人才绿卡申请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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